40司法人員涉醜聞案/法界批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法務部長蔡清祥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翁茂鍾案涉及檢調人員部分之法務部行政調查報告」。(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法務部與司法院昨先後公布與翁茂鍾不當交往的司法官名單、共四十人。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痛批這些司法官「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並直言若本案啟動調查,涉案情節堪比十年前引發國人譁然的「高院法官貪瀆弊案」,且有過之而無不及。
近年來,被認為最嚴重的司法官貪瀆弊案指的是,前高院法官蔡光治、李春地、陳榮和及前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四人,透過白手套收受前立委何智輝賄款,在「銅鑼工業區開發弊案」中,將原本何一審獲判十五年徒刑,二審改判無罪;四名司法官後來最重被判廿年徒刑,最輕也要入獄六年。
黃帝穎認為,前次司法官集體收賄已嚴重傷害司法威信,然而,本次涉及翁茂鍾不當交往的司法官,不但與其繫屬案件密切相關,人數還更多,如此一來並不僅止於「懲戒」或「不適任」這兩種單純情況,若嚴加偵辦,更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賄罪,面臨最短十年刑期,即便觸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最輕也要關七年。
「但難就難在司法官通常不會動自己人」,黃帝穎分析,一般公務員發生貪污情況,檢方早已大動作搜索、扣押,甚至聲押禁見並獲法院裁准,立委收賄案就是最好的例子,今日之所以引起全國民眾非議,是因「可能的」貪瀆案發生在司法官身上,自家人卻未展現同樣力道。
律師高榮志則說,本案歸根究柢是司法面向的轉型正義並未落實,進而連累整體,尤其是新一輩的法官與檢察官同受罵名,也讓司法公信力再度受到重創;高因此建議,無論院或部,都要勇敢轉型,方式包括揭露檔案與資料、調整不宜人事、人事多元進用,以恢復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民間司改會昨也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院、檢,應向社會說明司法機關應如何加強職務監督與自律規範,並參考國際規範建立法官檢察官全面評鑑機制,立即修改「法官法」,以改善當前司法官受外部監督不足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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