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萬富 馬英九提名任監委

前南檢檢察長方萬富。(資料照)
被移送檢察機關調查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司法院、法務部昨公布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宴請審、檢、調人員的行政調查結果;其中,由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第五屆監委方萬富時任南檢檢察長,被移送檢察機關重啟調查,對此,方昨低調表示「抱歉,如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說,屆時再做說明,謝謝。」監察院則將就司法院與法務部移送的調查報告續行查處;監院另強調,相關涉案人是否逾懲戒時效,依法非由司法院、法務部認定。
方萬富︰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說
全案之所以爆發,源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被控長期與涉訟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還購買翁旗下公司股票獲利,監院去年八月通過彈劾石木欽,同時調查發現,有眾多司法檢調高層也涉入本案,如同現代版的「百官行述」。
方萬富是在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任內,在二○一四年,獲馬英九提名出任第五屆監委,去年七月底才卸任。
石木欽案調查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表示,將待行政院與司法院移送調查報告內容,再建請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依據憲法與監察法規定,續行查處,勿枉勿縱。
另,針對司法院、法務部所提出調查範圍限縮的參考標準,二位監委指出,監院之前調查石木欽案,是以司法院所移送的卷證作為調查依據,當時因台北地檢署有相關顧忌,監院並未取得北檢的全部資料,僅是針對與被調查人石木欽具有關聯性卷證資料進行調查,但並無限縮監院自身調查範圍。
二位監委表示,將建請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請法務部依據該委員會之前的審查意見,移送全部扣押物過院審查。二位監委另指出,有關監院調查、彈劾與懲戒法院懲戒時效問題,依法均非司法院與法務部行政調查時,得依職權決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