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後棄 偷倒廢棄物重判10年刑
2020/09/26 05:30
男子郭哲瑋以「先租後棄」手法承租土地或廠房,短短1年在高雄製造11處「垃圾山」,總計偷倒1萬8千多公噸廢棄物。(記者蔡清華翻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史上最惡劣「租霸蟑螂」!
超級惡劣 偷倒1.8萬噸廢棄物
卅二歲男子郭哲瑋,以「先租後棄」手法向地主承租土地或廠房,偷倒廢棄物後就落跑,短短一年在高雄製造十一處「垃圾山」,總計偷倒一萬八千多公噸廢棄物,棄置物還被驗出重金屬鉻、銅、鉛等溶出濃度超標,後續清除費用也高達八千多萬元,橋頭地檢署起訴郭男等廿五人。橋頭地院認定郭身為主謀卻否認犯行,還拒絕清除廢棄物,將他重判十年徒刑,創下國內偷倒廢棄物最重刑責,其餘被告分被判刑八月至六年六月不等。
環保稽查人員指出,濫倒廢棄物被法辦的不肖業者,泰半判刑不會超過兩年,有些還以協助清運垃圾、配合繳罰款等爭取緩刑;但郭男租霸蟑螂集團,犯行和犯後態度實在太惡劣,法官才會下重手。
租霸蟑螂落跑 法官重手嚴懲
判決指出,綽號「小賴」的郭男與同夥經營環保清除事業,二○一七年起未取得清除許可,就僱用人頭向不知情地主承租土地或廠房,再安排大貨車或曳引車載來一車車廢棄物偷倒,等到出租人發覺,承租人早已落跑。
二○一八年三月間,檢方在高雄市多區查獲十一處棄置點,被偷倒電線電纜、電子五金、各類塑膠混合物、木材、磚塊、混凝土、爐渣、不明粉末、各式垃圾等一般或有害廢棄物,偷倒量與所需清除費均堪稱史上之最。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雖依廢棄物清理法要求行為人清除,但部分行為人擺爛,受害地主無力負擔,只能擱置;前年破獲的十四處場址(另三處他案),目前由高市列管,僅四件完成清理,六處清理中,另四處尚無清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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