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變造玩具槍 將重判至少7年
行政院力拚改善治安,將提案修法對未經許可製造或販賣改造手槍的刑責由五年以上徒刑提高為七年以上。(資料照)
刑度調整 與制式槍枝一致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力拚改善治安,鑑於多起槍擊案件是由玩具槍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非法槍枝,犯法者易鑽法律漏洞。行政院廿七日審查會通過內政部提報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把未經許可製造或販賣改造手槍刑度,由五年以上提高為七年以上,亦即將非法改造手槍的刑度調整成與制式槍的刑度一致,修法後將玩具槍改造成具殺傷力非法槍枝,至少將處七年刑期以嚴懲不法。
這項修法將提報本週四行政院院會通過,而為加強對槍枝源頭管理,在行政罰方面,由於具打擊底火的模擬槍,且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枝,目前屬公告查禁項目,現行條文明定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這類模擬槍最高罰五十萬元罰鍰,政院這次也通過修法,大幅調高為最高可罰一百五十萬元。
修正模擬槍定義 防鑽漏洞
另外,現行條文明定具打擊底火才稱模擬槍,業者為規避行政罰,刻意規避模擬槍,製造無打擊底火的槍枝(俗稱操作槍),內政部將由警政署修正模擬槍定義,以防止業者規避受罰。
近年多起社會槍擊案件,都見到不少涉案槍枝是由原有玩具槍改造,變成具殺傷力的非法槍枝,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廿六日列席行政院院會直指,玩具槍改造成具殺傷力非法槍枝仍然氾濫。
行政院長蘇貞昌會中指出,非法槍枝攸關人命,必須予以防制,不能討價還價。此案涉及兩方面,其一為製造操作槍規避法律規定,卻極易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其二為製造或販賣制式槍刑責是七年以上徒刑,製造或販賣改造手槍是五年以上徒刑,刑度不一,犯法者易鑽法律漏洞,請相關部會於本週院會提送修法。
行政院拚治安 將提案修法
據悉,院會隔天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會中對修法將未經許可製造或販賣改造手槍的刑責由五年以上徒刑提高為七年以上,達成初步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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