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曝險少年 先行政、後司法
2019/05/21 06:0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關少年觸犯刑罰的規定未盡明確,易導致認定範圍過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曝險少年(指行為偏差者)若有「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等3種情形,相關人及單位得通知少年住居所,或所在地的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藉由「先行政、後司法」,避免少年立即遭遇少年法院處遇,修法通過後,此部分條文自2023年7月起施行。
初審通過的少事法第18條條文規定,司法警察官、 檢察官或法院執行勤務時,如果知悉少年有「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3種情形,得通知少年住所、居所或所在地的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有這3種情形的少年,得主動請求住所、居所或所在地的少年輔導委員會協助。
-
花蓮強震》罹難者康老師愛貓一度現身瓦礫堆 拆除單位播放貓叫聲誘捕
-
花蓮強震》鼻酸!砂卡礑挖出第5具遺體 1家5口疑全數尋獲
-
小黃翻車現場!北市2計程車對決 1台四輪朝天1台衝上分隔島
-
販毒倉庫藏身彰化透天厝 警抄出市價2.3億155公斤K毒
-
又是創意私房論壇!皇池偷拍片流出源頭曝 士檢另案簽分偵辦
-
屏東縣東港鎮長黃禎祥選舉官司 大逆轉改判當選有效定讞
-
丈夫幫買票 嘉義新港女鄉代何文珊被判當選無效定讞
-
高雄狼師性侵多名學童 教育局:配合檢調全面清查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