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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聯財報不實案緩起訴 發回續查

2018/04/11 06:00

群聯董事長潘健成。(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群聯公司董事長潘健成等人財報不實案件,新竹地檢署去年8月31日偵查終結,考量潘健成等人無前科和無牟取不法利益,給予不起訴與緩起訴處分。潘健成緩起訴處分金為1億1000萬元,其他人依情節輕重,450萬至4萬元不等。

不過,全案送高檢署審查後,去年11月高檢署認為不起訴部分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潘健成等6人緩起訴部分,也因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據了解,高檢署對群聯金流部分仍有疑義,因此發回續查,新竹檢方正詳細過濾案卷偵辦中。

群聯2016年8月爆發財報不實案件,檢調隨後赴群聯公司搜索,潘健成被約談,一度遭限制出境。事件爆發後,潘健成多次重申未從中獲取不當利益,群聯所屬的記憶體控制晶片產業,策略布局難免踩到法律紅線,群聯與子公司的交易,都是為了長期發展,實際交易也反映在財報上。

檢方認為,潘健成等人雖成立證券交易法財務報告不實罪,但考量潘健成等11人確實未從中牟取個人之不法利益,也無掏空公司行為,並在偵查中積極配合檢察官調查證據,故依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5項減刑規定,緩起訴處分。

此外,有關潘健成等人被移送涉嫌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案件」及「特殊背信案件」,經檢察官偵查後,認此部分證據不足,故對潘健成等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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