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辦護照閃境管 治安大漏洞將修補
一名被限制出境的詐欺犯申請更改名字及身分證號後,以最速件換發護照,利用移民署及戶政部門傳輸資料空窗,光明正大搭機出入境,形成治安大漏洞;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詐欺犯曾鈺勳3年前被限制出境,卻利用移民署及戶政部門傳輸資料的空窗期,在更改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後,順利出境成功。為防堵此治安大漏洞,內政部研擬最快7月起,更名作業的戶政資料當日即可傳輸完成勾稽比對。
7月起將即時完成勾稽比對
因詐欺案被限制出境的男子曾鈺勳,在2014年9月9日改名為「曾寶強」,身分證字號也一併換新,他隔天立即申辦新護照,11日下午領取護照後,當晚搭機前往中國。
據現行作業流程,內政部戶政司每日下午2時前,提供前一日民眾更改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資料給移民署、警政署、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曾男利用此時間差更名、「搶辦」護照,在被境管情況下順利出境。
內政部戶政司指出,未來戶政更名資料的橫向聯繫,將在當日完成傳輸,以利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勾稽比對,了解申請人是否為被限制出境的犯嫌 ,最快7月即可完成此因應措施。
有鑑於現行「姓名條例」僅規定被通緝、羈押或判刑等情形不得改名,未包括限制出境,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也提案修正,納入「入出國及移民法」限制出國處分,將不得更名。
林岱樺強調,曾男被限制出境卻能更名出國,現行法律未授權內政部針對境管名單禁止更名,以至於境管犯都能出境,希望在立法院下會期修法補正,內政部也須盡速完成當日傳輸更名資料至移民署、領務局。
內政部指出,按「姓名條例」規定,在未定罪案件上,僅就遭通緝或羈押者,加以限制改名,若因案涉訟、欠稅、涉案而遭境管,考量民眾改名事由多元,將先補強即時通報勾稽機制,修法部分未來將就人格權保障及犯罪查緝的平衡性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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