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師帶少女開房間 花錢解決獲緩刑
2017/05/18 06:00
許姓補習班老師相貌堂堂,十分受小女生歡迎。(記者吳仁捷翻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補習班許姓老師曾帶14歲女學生到汽車旅館猥褻,挨告賠償6萬6千元與家長和解,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許男有悔意,去年6月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緩刑2年,雙方皆未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許男2015年暑假期間,在被害女學生就讀的國中,擔任暑期輔導理化代課老師,卻與女學生師生戀,許男多次將女學生帶到MTV、汽車旅館等處親吻、撫摸胸部及私密處,事後遭女學生及家長提告。
法官考量當時兩人屬合意發生親密關係,且許男素行良好、無前科,審訊期間始終承認犯行,也以6萬6千元與家長和解,認為沒有再犯之虞,並獲家長同意緩刑,因此判刑。
士林地院表示,主要是雙方和解,並獲女學生家長同意,才會宣告緩刑。
-
高雄愛河又見浮屍 遺物旁見3啤酒罐
-
山友撿冰斧驚見遺體 男子獨攀玉山鹿山命喪百米深谷
-
在家修行夫不養家卻受不了妻去護膚店上班 法官判離
-
曾為椅子二姝開戰! 這次換乳溝妹 5人台中宵夜名店開打進警局
-
怪招!超市偷咖啡要店員報案趁機搶錢 警6小時網咖逮人送辦
-
女子年前失業心情差意圖輕生 台中港警急奔馳援
-
深澳漁港內電動機車深夜起火 海巡、消防隊員聯手救援
-
憂整園蒜頭被拔光!彰化警2/19「護蒜」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