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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頭浸水…體罰像刑求 老刑警也喊殘忍

2017/02/04 06:00

現年12歲的男童,多年前在補習班遭虐,去年家長曾出示孩子遍體鱗傷的照片。(圖:資料照,北市議員童仲彥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補習班女老師虐童涉嫌用壓頭浸水、噴辣椒水等刑求逼供手段,資深刑警昨大吃一驚,搖頭說:「用此虐童?這太殘忍!」

資深刑警說,日治時代,日警對付嫌疑人會用刑求手段,這些灌水、電擊、坐冰塊等手法,後來在白色恐怖時期,也被情治單位用來對付異議人士,或警察對嫌犯嚴刑逼供的招數。

老刑警說,以前少有鑑識人員參與辦案,警界所謂「科學辦案」手法是菜鳥刑警的「必修課」,以「灌水」來說,是用柔道帶、齊眉棍將人綁起倒吊,用毛巾覆臉,再以水、辣椒油或尿液滴到毛巾,受虐者面臨窒息、無助的恐怖心情,筆墨難以形容。

「電擊」是讓嫌犯脫掉鞋子,赤腳浸水,再用電擊棒電擊;有時把細電線纏繞在男嫌的「那話兒」,搖轉老式手搖電話機傳導電流,效果比電擊棒強上數倍。

早年刑警會命令嫌犯將厚重電話簿、六法全書放在胸前,再以鐵槌重擊,將力道傳入體內,不留外傷,來個「打死驗無傷」。

此外,脫光衣服坐冰塊上「吹電扇」,上夾棍、插針等酷刑,都是取供手段,隨著時代進步,警方已不可能酷刑逼供,沒想到居然補習班女性師長用來虐童,刑警聞之嚇一大跳,搖頭說:「用此手段對付兒童?不知這種老師是何心態,怎麼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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