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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後當庭求婚 仍被重判

2016/11/04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柯姓男子暗戀在啤酒屋擔任酒侍小姐的女友人小樺(化名),某次她清晨5時不勝酒力,請託他載回住處休息,柯男乘機性侵酒醉不醒的小樺,被控性侵;柯男竟在二審法庭上向小樺求愛「嫁給我吧!」合議庭卻因此認定他毫無悔意,重判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案發後中午,小樺醒來驚覺下半身光溜溜,下體並有精液流出,痛罵柯男,「我多麼的信賴你,怎麼可以強姦我?」柯男原本辯稱是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最後才坦承「我衝動、錯得離譜,我自己沒定力」而犯案,還當庭向被害人示愛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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