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侵酒醉女好友 臉書對話當證據被判刑
性侵酒醉好友,臉書對話當證據被判刑。(情境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柯姓男子暗戀在啤酒屋擔任酒侍小姐的女友人小樺(化名),並趁她於凌晨五時不勝酒力拜託他載回住處休息時,將已酒醉的小樺性侵,小樺下午醒來驚覺下半身光滑滑,並有精液流出,痛罵柯男「你怎麼可以強姦我」、「我多麼的信賴你」等話,小樺友人也怒批柯男,他原本辯稱是「合意性交」,最後自白「告我吧」、「我衝動、錯得離譜,我自己沒定力」,還趁機向小樺求愛「嫁給我」,高等法院今依乘機性交罪判柯男3年10月徒刑。
小樺在桃園市某啤酒屋擔任酒侍小姐,去年3月17日晚9時,小樺上班後陪著客人喝酒,到隔天凌晨5時下班時已經走路不穩,呈酒醉狀態,她拜託在場的好友柯男騎車載她回家休息,柯男欣然答應送她返家。
當天下午2時,小樺醒來發現沒有穿子、下半身赤裸著,且有疑似精液的液體流出,她想起,返家前是委請友人柯男送她回家,且彷彿有人問她家中鑰匙在那裡,其他事情就沒有意識,認為是柯男性侵他,氣得打電話罵柯男,並對他提出性侵告訴。
審理時,柯男辯稱,甘願「承擔」,因為他很愛小樺,願意娶她,並堅稱當時小樺是半睡半醒狀態,2人性交是「合意性交」。
但高等法院依小樺、小樺友人和柯男臉書中對話內容,發現小樺指責柯男稱「你怎麼可以未經我同意就上我」、「這樣強姦就是傷害我」等話,小樺友人也罵柯男說「她一直哭說你強姦她,沒想到這麼好的朋友居然上她」等,柯男除一開始卸責指小樺「妳不該親我,更不該讓我抱妳」之外,都採認錯態度,並怪自己太衝動、沒定力,因此認定柯男涉乘機性交罪行明確,今判他3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