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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擊夜歸女襲胸 摀她嘴再電一次

2016/10/06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吳佳隆趁夜歸女小薇(化名)開公寓大門空檔,持電擊棒電擊腹部後襲胸,小薇反抗呼救,竟摀住小薇嘴巴,再度電擊,小薇奮力掙扎,才縮手逃離;最高法院認定吳男犯行惡劣無悔意,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確定。

帶凶器強制猥褻 判刑4年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10月2日凌晨0時55分許,小薇返回新北市住處,準備開啟樓下大門,28歲吳男拿電擊棒電擊小薇腹部,強行撫摸胸部,小薇極力反抗尖叫,吳男才鬆手逃離;警方逮捕吳男,他否認犯行,辯稱沒到過現場。

一、二審皆認定吳男犯案,高院根據小薇指述,並比對監視器畫面,認定吳男就是電擊狼,合議庭指出,小薇和吳男素不相識,不可能捏造案情誣陷吳男,且小薇不願對吳男求償,故排除她虛構案情誣陷吳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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