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當車手 被逮還說好賺
2016/08/03 06:00
警員攔下車手賓士座車。(記者曾健銘翻攝)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18歲黃姓高中生暑假當詐騙車手賺外快,前晚開賓士車遇臨檢,車手身分曝光;黃生還大言不慚說:「上個月提款5次已賺3萬元」,直呼「比打工好賺!」警方搖頭直斥:「你知道這樣會留下前科嗎?光是打官司就有得累了!」才讓他閉嘴。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前晚在新莊中和路設攔檢點,深夜零時許發現1輛白色賓士車故意停在路邊,主動上前盤查,果然搜出K他命殘渣,將開車的黃姓高中生、22歲鄭男帶回偵辦。返所後警方連帶搜索2人包包,意外搜出大量存摺、提款卡,方知2人是詐騙車手。
被逮留前科 影響一生
黃生仍在台北市某高中就讀,鄭男經營小吃攤,警方調查,2人受雇沈男擔任詐騙車手,帶提款卡至台北市南港、新北市汐止一帶超商領款,贓款全數交給沈男,光上個月,2人就領了5次,得手贓款估計超過40萬。
不過黃生表示,白色賓士車不是他的,是友人租來給他們使用的,但未說出友人身分。鄭男則否認犯案,聲稱當天只是搭便車返家,供稱不知道詐騙一事。
黃生供稱,上月透過友人介紹擔任詐騙車手,對方都是透過電話下指示,每次到超商ATM提領贓款數萬元不等,交付贓款後,可拿到數千元不等報酬,上個月提款5次已賺3萬元,「趁著暑假當車手賺外快,比打工還好賺!」警方斥責後,依詐騙、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2人移送。
警方說,擔任詐騙車手觸犯詐欺罪,可被判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不僅留下前科會影響一生,未來求職也可能處處碰壁;被逮後還會遭被害人民事求償,實在划不來。
新莊分局呼籲,現值暑假期間,年輕學子選擇打工時要謹慎小心,勿被高薪誘惑從事非法行為,以免觸法留下前科。
警員將2人移送法辦。(記者曾健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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