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女司機被乘客騷擾駡「靠北」 法官認定「情緒發洩」判無罪
高雄一名公車女司機制止乘客在車內橫桿趴睡,被乘客出言騷擾駡「靠北」,但法官認定乘客是「情緒發洩」判無罪。示意圖非當事公車。(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曾在公車上露鳥的王姓男子,日前搭乘公車時,趴在車內橫桿睡覺,女公車司機出聲制止,王男竟嗆聲「不然你是邀我去你床上睡嗎?」女司機停車準備報警,王男「見笑轉生氣」,狂駡「靠北呀」、「消渣某」,但法官認為是「情緒發洩」,判王男無罪。
判決指出,有3次妨害風化前科的王姓男子,2021年12月25日中午11點多搭乘公車時,他在車內橫桿趴睡時,被女司機出聲制止:「你在坐車不要趴在車上睡喔。這不是讓你趴著睡的地方喔」,王男不滿被糾正,反唇相譏:「不然我去妳床上睡嗎?你是叫我去妳床上睡嗎?」
女司機認為王男想搞事,問他:「你現在要在車上惹事就對了?」,王男回她:「妳要脫褲給我幹嗎?」,女司機擔心繼續行車有安全疑慮,於是立即靠邊停車,請車上乘客換車,並打算報警,王男「見笑轉生氣」,狂駡「靠北呀」、「消渣某」。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的律師幫忙緩頰,稱王男只是不滿遭女司機要求不得在公車內橫桿趴睡,才會與女司機發生偶然衝突,王男所說「靠北呀」、「消渣某」等語,僅是衝突過程中附帶、短暫的言語攻擊,主觀上沒有要貶損女司機的名譽或社會人格。
法官認為,「靠北」原本是用來形容猶如喪失父母的悲慟表現,逐漸引伸為形容他人喋喋不止、內容空洞無意義的指責或抱怨,不具有詛咒或影射他人喪失親人的涵義;而「消渣某」是指該名女性行為舉止脫序、異常,含有輕蔑對方人格特徵、予以非價污衊之意,但仍應語意表達脈絡才能給予整體觀察評價。王男出聲駡人,綜觀兩人衝突原因 程,可認定是「情緒發洩」,因此判他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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