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母子三屍案「軟飯男」逃死改判無期 理由是他童年太悲慘
犯下母子三屍命案的陳宏嘉,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他童年境遇悲慘,案發前又有挫折,撤銷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2019年震驚社會的台中「母子三屍案」,吃軟飯的男子陳宏嘉(現年33歲),懷疑兼職演鄉土戲、當傳播妹陪酒養家的同居人陳女,與男客有曖昧關係,掐死陳女並悶死10月大雙胞胎兒子,再拿陳女的錢泡網咖,台中地院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判死刑,卻被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今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他童年境遇悲慘,歷經父親酗酒暴力等,以及他願意把名下不動產賠償死者家屬,顯示有悔意,此案可再上訴。
陳男於台中地院一審判死刑理由,是台中地院認為,陳男殺母子3人後,為求掩飾,刻意調低冷氣溫度、噴灑香水,更與友人四處吃喝玩樂,死者陳女的家屬無法宥恕,陳男也沒有尋求和解之意,不見他有誠摯懺悔態度,行為殘忍且惡性重大至極,已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已無從寬恕;台中高分院二審也認為,陳男自述殺害2名兒子,理由是擔心自己殺陳女之後,2名兒子未來看待自己的態度有異,或遭外界異樣眼光,且稚子未來無人照顧,竟為此再起殺意,將2子放入洗衣機塞滿厚重毛毯悶縊,長達1小時不斷聽聞2稚子哭叫聲,他仍坐在沙發上不為所動,顯示他殺意甚堅,手法冷血、泯滅人性又罪無可逭。
不過,最高法院三審將此案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審,更一審今天撤銷原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的理由,是陳男童年悲慘,成長歷經父親酗酒家暴、母親疾病發作,養成低自尊、抑鬱、悲觀等人格特質,他本身能力就不好,又遭逢一連串挫折,包括身體因素無法工作、母親與同居人陳女不合吵架,導致需要臨時搬家、唯一感情寄託的陳女又與男客曖昧不清,導致他面臨多重壓力,又欠缺來自家庭及社會的支援,無法由其他方式獲得支援及排解壓力而殺人。
另外,陳男坦承犯行,對於殺害稚子的犯行具有悔意,表示有意願進行修復式司法,願意將名下所有不動產賠償陳女家屬,顯示他確已有悔悟,上述情狀都能當減輕陳男責任的依據,另外,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結果,也認為陳男仍有矯正及再社會化的可能性,據此改判無期徒刑。
此案源於2019年11月3日,台中市中區1棟住商混合大樓飄出屍臭味,警方獲報破門,見陳女陳屍床上,2名10月大的雙胞胎兒子躺在陳女懷中,已死亡數天之久,監視器畫面顯示,陳女的同居人,雙胞胎之父陳宏嘉,頻繁進出此出租房間內,懷疑他是兇手,同年月8日中午,警方在彰化縣一家網咖抓到他,他拿著陳女的錢泡網咖。
陳宏嘉供稱,自己原是加油站打工,2019年8月下旬失業,在家照顧雙胞胎兒子,他的脾氣不好,照顧兒子很累,另外,吃軟飯的他,又懷疑兼差演本土戲、陪酒養家的陳女與男客曖昧,2019年11月3日與陳女吵架,情緒失控掐死陳女,陳女死亡約12小時後,他又再痛下殺手,將雙胞胎兒子丟入洗衣機,用衣物悶死,之後逃離現場,台中地檢署提起殺人罪公訴,聲明判處死刑。
犯下母子三屍命案的陳宏嘉,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他童年境遇悲慘,案發前又有挫折,撤銷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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