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震」全都錄……碩士男逼一夜情靚女繼續當砲友
有碩士學位的陳男,與在醫院工作的小芳一夜情後,以公開聊天5秒就發生性關係的錄影,脅迫小芳繼續當炮友。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具碩士學歷的陳姓男子,與在醫院工作的女子小芳首度約會,就在路旁「車震」,這是「一夜情」,小芳想甩人,陳男卻以車上的行車記錄器,錄到兩人於車內,聊天僅5秒即發生性關係的過程,逼小芳與他再見面繼續發生關係,否則要把影片寄給醫院且公開於臉書,他還跟蹤小芳到醫院,一夜情惹出大麻煩的小芳無奈報警,台中地院依恐嚇與跟蹤騷擾罪,各判徒刑3月與判刑50日,可易科罰金共約14萬元。
判決書指出,碩士畢業、未婚的陳男,去年(2023年)10月18日於網路上,認識在台中市某醫院工作的女子小芳(化名),兩人6天之後,於同年月24日首度約會見面,陳男開車抵達小芳住處附近,把車停在路旁,兩人隨即發生性關係(俗稱車震),陳男自述是聊天5秒就發生關係,小芳之後拒絕再與陳男見面,這原本是「一夜情」,事後兩人各不相干,但陳男卻威脅小芳,繼續見面並發生性行為。
陳男先傳訊息,恐嚇小芳「怕你的鄰居家人不相信我們是砲友,我可以給他們看行車紀錄器的影片嗎?證明一下真的有在家門口5秒X妳……」,「要上網搜尋自己的作品。今天是你最後的期限,不處理事情不會消失,明天開始,我一天寄一間分院,最後才寄給台中,檢舉你上班超閒,約打砲……」,「每天都在等待,醫院通知你,收到截圖,家人通知你,我出現在你家嗎?」
另外,陳男也傳訊息給小芳的妹妹與朋友,請代轉訊息給小芳,從去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之間,他還到醫院跟蹤監視小芳,傳訊息給小芳,告訴小芳當天身上的衣服,包括「昨天黑外套,口罩,左手紅包,右手包裹,今天穿動手玩的那件衣服,還是你的衣服的都是花的?」小芳深感畏懼而報警,檢警並於去年12月4日搜索傳喚陳男。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上述行徑導致小芳心生畏懼,衍生安全危害,且未顧及尊重小芳意願,影響小芳日常生活,迄今尚未與小芳達成和解,但考量他沒有前科,素行良好,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跟蹤騷擾罪判刑50日,皆可易科罰金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