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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裸照又指侵 女友獲賠35萬求情仍判囚

2024/06/03 22:11

葉男涉嫌散布同居女友裸照,又趁她熟睡機指侵,雖然賠償和解,女友並替他求情,仍被橋頭地院判囚。(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葉姓男懷疑同居女友另結新歡,涉嫌偷拍上半身裸照,供友人分享外,又趁她熟睡之際指侵,後來雖賠償35萬和解,女友並替他求情,希望從輕發落,但仍被橋頭地院判囚1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2021年4月13日,葉男懷疑同居女友小芳(化名)移情別戀,在北高雄住處,趁她入睡時,涉嫌拿手機偷拍上半身裸照後,上傳暱稱「Baby 慧咩」、「耕銘」的友人觀賞。

同年5月9日清晨5點多,2人因感情問題吵架後,葉男又趁她熟睡之際,涉嫌指侵遭拒,竟強行壓制她得逞。

案經小茹報警處理,辦案人員傳喚葉到案說明,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承辦檢察官依妨害秘密罪、強制性交罪和散布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之內容罪等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審理期間,兩造以35萬達成和解,小茹撤回妨害秘密告訴,並替葉求情,要求從輕量刑,予以自新機會。

承審法官審酌他犯罪情節,散布猥褻照片,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至於,強制性交罪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並未宣告緩刑,兩罪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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