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高雄模範警勾結詐團首腦出賣辦案情資 貪污無罪、洩密罪判3年

2024/05/08 11:42

去年當選高市模範警察的新興警分局偵查隊李姓偵查佐被控勾結詐團首腦出賣辦案情資。(高市警察局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6月當選高市模範警察的新興警分局偵查隊李姓偵查佐,被市警局自清查出他涉密詐騙集團,檢方獲報介入調查,發現李與張姓高中同學有30萬餘元的金錢往來,還把政府打擊詐欺相關專案內容洩漏張男,一審認定李男涉犯洩密罪、個資法等罪判刑3年,但貪污罪部分被法官認定為「借款」,因此判無罪。

去年9月高市警局自檢清查時發現疑有員警洩密,經報請雄檢指揮,檢警於11月1日前往新興警分局偵查隊李姓偵查佐的辦公處所及住家執行搜索,複訊後認定李男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市警局也立即祭出兩大過將他免職。

判決指出,李員與擔任詐團首腦的張男是高中同學,李男近期因財務狀況不佳,需錢孔急,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多次以借款為名義向張收取30萬餘元,張男借錢後,多次要求李男在值班時,透過警用電腦查詢「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部分被害人筆錄內頁及個人資料,再以LINE拍照方式傳送給張,還把警方配合高檢署辦理查緝不法金流的專案訊息洩漏出去。

李男到案後坦承洩密給張,也表示有向張男拿錢,但辯稱是「借錢」不是貪污的贓款;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法官算出他從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將165反詐騙系統平台的情資洩露給張男,因此依洩密罪、個資法等罪判刑3年;至於貪污罪部分,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李、張之間曾有4次以「借款」名義,共取得13萬元,但雙方並無對價關係,不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因此貪污罪部分判無罪,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