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人妻不知啥是汽車旅館?被男網友約進去「唱歌」卻遭無套內射
一名中國籍人妻不知啥是汽車旅館,被男網友約進去「唱歌」卻遭無套內射,最後更成為離婚導火線。(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台中黃姓男子透過網路軟體「快手」認識苗栗張男的中國籍妻子,以唱歌為由邀其到汽車旅館發生關係,事後竟不斷騷擾要求赴約,甚至還曾到張家敲門強迫見面,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黃男舉止目無法紀,且破壞他人十餘年婚姻,判黃男需賠償100萬元。
結婚12年的張男說,黃男透過網路通訊軟體「快手」認識妻子,甚至發生至少10次以上之性行為。首次發生性行為時更是利用張妻為中國籍女子,不清楚汽車旅館為何,而謊稱係邀約唱歌,實則誘騙其至附設歌唱設備汽車旅館房內,於未戴保險套的情況下,強行性侵、內射得逞。
事後黃男更利用張妻在台無知心友人得分享心事、又害怕將二人間苟且之事告知先生的心理壓力,食髓知味地不斷以訊息、電話騷擾糾纏、要求妻子出門赴約,又多次將其載至汽車旅館。
此外,黃男不斷於睡前打電話騷擾妻子,若妻子不理會,便會逕自出現於家門外,甚至敲擊門窗,強迫與其會面,妻子因精神壓力過大,前往精神科就診,並在他生日當天,表示無法再承受如此壓力,而提出離婚要求,他察覺有異質問妻子,經妻據實以告,他不甘妻子受黃男如此卑劣對待,即聯繫黃男要求道歉、說明,事後黃男於電話中跟他就本事件達成以200萬元和解協議,迄今皆未履行。為此他向黃男訴請賠償200萬元。
黃男說,與張妻交往期間,曾不經意透露父親是台中執業多年資深地政士,家中頗有資產,自己將來能繼承豐厚家產。嗣後張妻告他強制性交,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他也並沒有同意給付200萬元。
法官認為,黃男不像其他介入他人婚姻家庭生活者多隱匿己身存在,反而無懼張男察知其介入家庭生活,舉止顯然目無法紀,絲毫不在乎他人感受,破壞他人長達12年婚姻,事後張男夫妻離婚,判黃男需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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