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幣商勾結詐團詐騙5千萬 基檢警溯源押4人追首腦
基隆地檢署偵辦李等4名假幣商,涉嫌勾結詐騙集團,把10多名被害人合計5000多萬元台幣全洗到境外,依李等4人涉犯共同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李姓男子為首的4名假幣商,涉嫌勾結詐騙集團,以投資為幌,誘騙被害人向李等人購買泰達幣(USDT)後,再將被害人購買的泰達幣,轉入詐團名下電子錢包,初估將10多名被害人合計5000多萬元台幣全洗到境外。基隆地檢署昨以李等4人涉犯共同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基隆市警局科技偵查隊是在今年初陸續接獲被害人報案指,他們去年9月至12月間陸續投資,號稱可以獲取高報酬的虛擬貨幣,直到發現獲利無法提領,才驚覺被騙。
警方清查不少被害人為了賺取高報酬,有的一次投入400多萬退休金,有的甚至不惜抵押房子貸款參與投資,有的甚至還不知道自己被騙,繼續投錢中,遂於今年5月間報請檢察官陳淑鈴指揮偵辦。
檢警清查被害人金流發現,詐團利用境外虛擬貨幣不易追查特性,先以投資為幌詐騙被害人,再勾結李姓、洪姓、戴姓與張姓等4名假幣商洗錢,讓被害人損失慘重。
案經檢察官陳淑玲上月29日與本月1日指揮基隆市警局刑警大隊科偵隊、偵四隊搜索李等4人住處,扣得對帳單、電腦、手機、教戰手冊等證物,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警調查,李等4人均為假幣商,與詐團合作,騙被害人購得泰達幣後,依詐團指示將被害人購得的泰達幣,全轉入詐團名下難以追溯或匿名的電子錢包。
李等4人把被害人購買的泰達幣領給詐團首腦,替詐團洗錢,直到被害人發現投資獲利領不出來,有去無回,才知被騙,初估李等4人累計將被害人台幣5000餘萬元洗出境外。
檢方認定,李等4人涉犯共同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與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重大,昨向法院聲押獲准,並溯源追緝詐團幕後首腦中。(16:1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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