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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揭露妻是高市議員邱于軒 廠商多次承攬標案被罰140萬興訟敗訴

2023/07/22 17:37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見圖)的先生參與政府採購案,未揭露與邱于軒的關係,挨罰140萬5000元。(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大發食材行負責人張簡正偉2019年參與26筆高雄市政府與學校採購案,卻未在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為高雄市議員邱于軒,被監察院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裁罰140萬5000元。張簡不服,興訟抗罰,日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間,高雄市立鳳山國中等學校委託高雄市政府員工消費合作社辦理採購,張簡正偉投標12筆;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間,張簡投標11筆鳳西國中採購案;2020年8月至同年9月間,張簡的另外一間公司大發冷凍食品投標2筆林園高中等學校,委託高市府消合社辦理的採購案;2020年8月間投標1筆福康國小採購案。共26筆營養午餐、南北雜貨標案。

不過監察院發現,張簡正偉均未於交易行為前,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妻為邱于軒的身分,違反利衝法第14條第2項規定,2022年依監察院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第5點第1項及行政罰法第25條規定,共裁罰140萬5000元。

張簡正偉不服,興訟抗罰,主張妻子邱于軒雖然是市議員,但對於消合社並無監督、指揮權,不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裁罰要件;且標案獲利微薄,卻要被罰上百萬元,違反比例原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因此消合社確是利衝法第14條所定受高雄市議會監督的機關團體,張簡正偉在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與邱于軒的身分關係。

合議庭認為,張簡正偉於邱于軒擔任市議員以前,就承辦營養午餐多年,且利衝法自2000年公布施行,張簡經常參與政府機關採購案,自應查明法規內,於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時正確填寫,不能以招標機關未告知而可免責。

合議庭審酌張簡正偉就算沒有違反利衝法的故意,亦有過失,監察院的開罰未違反一事不二罰、比例等原則,也沒有裁量怠惰,評議後判張簡敗訴,可上訴。

張簡正偉的太太邱于軒2018年當選高雄市議員,2022年連任;其岳父邱大展曾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現為國民黨行管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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