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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莒光號點檀香煙供? 鐵警︰最高可罰5萬元

2023/04/23 10:54

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左營分駐所副所長劉柏均表示,民眾在莒光號點檀香,: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記者葛祐豪翻攝)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台鐵莒光號列車上,竟然有民眾點燃檀香,疑似進行煙供?對此,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表示,在台鐵車廂內燃燒檀香或點祭拜之香,已違反鐵路法,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將進一步了解。

網路社群平台《社會事新聞影音》PO出一段影片,一名旅客昨天(22日)搭乘台鐵707車次莒光號、新左營至台東車次,發現前方座位在冒煙,近看之下,一名乘客點燃檀香,疑似進行煙供,讓人傻眼。

對此,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表示,有關台鐵車廂內燃燒檀香或點祭拜之香,點火(持打火機或其他相類易燃物品)可能涉違鐵路法第68之1條,所產生的煙霧妨害其他旅客權益,根據該法條,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鐵路警察局說,此舉也違反鐵路運送規則第4條規定及台鐵旅客運送契約第6條第10款:「旅客於車站或車廂內,未依本局公告或站、車人員提醒,有妨礙乘車與候車秩序、安全、動線等行為,經勸導未改善者。」如經列車長勸導不聽,列車長將拒絕運送並解除運送契約,如果造成危害,則可以依刑法第173條公共危險移送。

鐵路警察局表示,若乘客於車廂內抽菸,則觸犯菸害防制法,經制止不聽,也可由列車長解除運送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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