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貪污判13年已入獄 另案再判4年8月
2023/04/18 10:33
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已入監服刑,另案貪污再判4年8月。(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被控八度收受網遠科技2800萬元賄款,洩漏標案機密協助網遠取得立法院23件、總額近億元的資訊系統採購案,且有2.4億餘元的不明來源財產,一審判林16年,二審改判為15年徒刑,最高法院將林錫山涉7件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和2件洗錢罪判刑定讞,僅一件涉收賄300萬元案發回更審,高等法院裁定林應執行13年徒刑定讞已入獄;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將此收賄案判刑4年8月、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300萬元沒收,可上訴。
林錫山被判13年定讞部份,已於2019年7月9日發監執行入獄,更一審今天宣判此收賄案若將來判決有罪確定,高檢署將聲請高院再合併訂應執行刑。
61歲林錫山出身彰化縣紅派,28歲進入國會成為當時最年輕的立委並連任兩屆,之後被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延攬為立院秘書長。
林錫山自2012年至2015年間,利用身為秘書長有權決定資訊處採購案,分8次向網遠負責人李保承收賄,收錢地點多選在林錫山立院辦公室旁的會議室,還有一次在高鐵車廂內交錢。台北地檢署、一審台北地院都認定林錫山收受回扣共3950萬元,但高等法院改認定林為不違背職務收賄達2800萬元。
林錫山為幫助網遠取得標案,透過資訊處長陳露生、科長陳亮吟等人探詢網遠意見、量身打造標案或以洩漏招標規格等方式,助網遠取得23件資訊系統標案;但其中一件「民意匯流」資訊系統案,網遠未得標,網遠要求廢標,陳露生斥責網遠是「流氓行為」。
陳的部屬、高級分析師田志文,多次質疑標案處置不對,卻慘遭降調立院台中辦公室,田向調查局具名檢舉,揭露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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