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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回頭對到眼竟遭痛扁 惡煞「4打1」遭判刑

2023/02/19 22:44

警方當時迅速逮捕4惡煞送辦。(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顏姓市民前年底徒步經過北屯區一處路口時,僅回頭確認女友是否跟上與開車孫男一方對到眼,孫男認為被「瞪」心生不滿,接下來又在餐廳門口遇到顏男,竟夥同另3人徒手或持甩棍攻擊顏男成傷,警方4小時內將4名惡煞查緝到案送辦,一審判刑6月至7月不等徒刑,均緩刑3年。

台中警方前年11月18日當晚獲報,轄內崇德路、崇德九路口一間餐廳前有打架糾紛,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趕抵時,施暴一方已開車離開,而被打的顏姓市民則頭部有撕裂傷、耳膜破裂、腦震盪、胸痛等傷勢,經送醫治療雖無生命危險,但頭部仍縫了8針,控訴莫名遭惡煞多人徒手及持甩棍攻擊。

由於當時才剛發生引起社會譁然的「海神惡煞」施暴男大生案件,警方繃緊神經不敢大意,立即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並成立專案小組,火速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過濾後,鎖定逞凶惡煞分乘轎車逃逸「以車追人」,迅速將涉嫌打人的孫姓(39歲)、陳姓(37歲)、洪姓(35歲)、楊姓男子(26歲)等4人查緝到案,並起獲施暴甩棍。

據查,孫等4人當時分乘3輛車準備前往該路口餐廳用餐,右轉時正巧碰到顏男徒步經過行人穿越道,顏僅是回頭確認女友是否跟上,卻與開車孫男「對上眼」,孫等人認為顏眼神挑釁,像是在狠「瞪」他們怒嗆「看三小」後,接著餐廳門口又遇到顏進而施暴。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審酌孫等人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依約給付賠償,因此依聚眾鬥毆罪判孫等人6月至7月不等徒刑,緩刑3年,接受法治教育3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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