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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酒駕緩起訴 她為閨密慶生酒後騎車被逮送辦

2022/09/22 10:04

陳姓女子3年前酒駕被緩起訴,她順利重考駕照,為閨蜜慶生又酒駕被逮送辦。(民眾提供)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44歲的陳姓婦人3年前因酒駕遭檢察官處分緩起訴,期滿後再考得駕照,但仍未痛改前非,她和閨密在KTV飲酒狂歡後,酒後騎機車返回家,途中闖紅燈備鼓山分局員警攔下,酒測值高達0.36,她不知將被上銬法辦,還撒嬌央求員警輕罰「開小一點」,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她送辦。

鼓山分局今指出,旗津所警網前晚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在旗津區旗津三路攔查闖紅燈的女騎士,聞到陳姓女騎士滿身酒味,在員警詢問是否有喝酒時,還鎮定回答沒有,員警以酒精感知器測試顯示有酒精反應,陳女才坦承稍早在KTV為閨蜜慶生時,喝了一杯啤酒。

據了解,陳女曾於3年前因酒駕,遭檢察官處分緩起訴,期滿後再考得駕照,仍未痛改前非,陳女因自知酒後駕車已違法,盤查全程默默配合,還撒嬌央求員警輕罰,警方依法對她施以酒測,酒測值為0.36超標,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分局長蔡鴻文表示,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防制,協助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行為。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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