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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別亂撿!男拿走路邊烤肉架想變賣 警循線逮人送辦

2022/09/15 08:22

陳男烤肉架放屋外晾乾,董男撿拾準備變賣換現,警循線逮人送辦。(讀者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東西別亂撿!高市一名董姓男子以資源回收為生,騎車經過陳男住處前,竊取放在屋外烤肉架及鐵網,準備變賣換現,陳男發現清洗完要再使用的物品不翼而飛報警,堅持提告不原諒,「不是中秋過了烤肉架就不要了」,警方循線逮獲董男送辦。

高市警方今表示,陳姓民眾9月9日晚間於鳳山區住家烤肉完,將烤肉架清洗後放置門口,不料隔天一早赫見烤肉架及鐵網不翼而飛,損失1500元,向鳳山警分局埤頂派出所報案。

警員鍾兆港依規定受理報案,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1名可疑男子騎乘重機車,前往竊取烤肉架後離去,警方以車追人深入調查,鎖定董姓男子(57歲)涉嫌。

警方調閱沿線上百支監視器,查出董男落腳處所,前天將董男查緝到案,並找到被竊的烤肉架及鐵網,將董男帶回派出所內偵辦,並通知陳男到派出所,領取失而復得的烤肉架及鐵網。

警方調查,董男以資源回收為生,事發當天騎車經過陳男住處前,發現放置烤肉架及鐵網放在屋外,董男以為是對方不要,取走烤肉架及鐵網,回收準備變賣換現,沒想到僅是陳男清洗完後,放置外面要再使用物品。

警方表示,董男不問而取,未經同意回收他人物品,雖然物品價值不高,但仍是觸犯竊盜罪,警方將查扣偷來的烤肉架及鐵網發還給陳男時,陳男堅持提告不原諒,「不是中秋過了烤肉架就不要了」,警訊後將董男依竊盜罪嫌送辦。

鳳山警方呼籲民眾,勿隨意拿取他人物品,若不確定是否為回收物,切勿自行拿走,以免觸犯竊盜罪。

陳男烤肉架放屋外晾乾,董男撿拾準備變賣換現,警循線逮人送辦。(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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