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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模範警察」!涉參與吸金集團撈錢 北市警局多名小隊長遭撤職

2022/09/05 12:32

這款「模範警察」!懲戒法院將北市警局多名小隊長、員警均撤職,停止任用1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警界集體違法吸金高達51億8千萬元案,一審依銀行法罪嫌將退休警察、主嫌徐正倫重判17年、退休警察蔡崇文4年6月,曾獲全國模範警察的北市松山分局小隊長吳崇雄判刑3年6月,北市婦幼隊偵查佐黃煇庭、偵查佐潘昇達各判刑3年10月徒刑,案經監察院糾正警政署,並將吳、黃、潘3位員警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等吳3人違法事實明確,敗壞官箴,將3人均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還可上訴。

檢調調查,徐正倫自2012年8月起,陸續利用投資紅利貴賓會賭場的名義招攬被害人,稱投資每月可保證領取高額紅利,期滿保證領回本金,投資人依投資金額分成白金級、黃金級、鑽石級,約定每月可領取投資金額1%至1.5%不等紅利。

徐正倫找來退休員警蔡崇文當下線,再透過蔡認識吳崇雄、潘昇達、黃煇庭等人協助吸金,估計吸金高達51億8千萬元。直至2016年6月,徐因發不出紅利、本金,投資人才驚覺受騙報案。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蔡崇文、吳崇雄與潘昇達、黃煇庭等員警,收受金額均在千萬以上,身為警界人員卻為貪圖私利,協助徐正倫吸金、戕害司法形象,考量4人在偵查、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分別判處3年6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徐則重判17年徒刑。

監察院則通過監委高鳳仙、章仁香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警政署,並認定吳崇雄、黃煇庭、潘昇達等人身為警務人員卻違法亂紀,嚴重損害警察形象,移送懲戒法院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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