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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法庭用錄影回放功能 馬上回看數分鐘前證詞

2022/07/01 20:00

新北院新建國民法官法庭所建置的錄影回放功能,可當庭播放證人數分鐘前的證述內容,消弭檢辯雙方對證人證述內容歧見。(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國民法官法將在明年1月1日施行,並將於2026年1月1日將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徒刑之罪(包含部分貪污治罪條例所示罪名)納入國民參與審判案件;新北地院為此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貪污案件,其中,審判長在開庭時依檢辯聲請,以新北院新建國民法官法庭所建置的錄影回放功能,當庭播放證人數分鐘前的證述內容,立即消弭檢辯雙方對證人證述內容歧見,讓檢辯雙方及參與民眾感到耳目一新。

新北地院指出,這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暨成果座談會,由庭長許必奇、法官洪珮婷、法官劉芳菁與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模擬審理2013年間發生的「新北環快官員喝花酒」貪污案件部分事實,國民法官成員職業包含中小企業公司主管、金融業、診所雇員、工程師、營造業者、家管等,並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智安、王凌亞、林亭妤擔任公訴人,沈元楷、曾彥傑、褚盈姍律師擔任辯護人。

演練完畢後,由新北地院院長陳賢慧主持座談、新北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擔任聶眾與談,並邀請曾參與多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的高檢署檢察官廖先志、律師簡陳由擔任評論員進行評論。

新北地院指出,這次模擬法庭所審理的案件,涉及營建、水利、土木及貪污罪實務上關於對價關係的專業內容,十分考驗國民法官的理解能力,且相關案件卷宗多達60餘宗。

新北地院指出,這期間曾發生一名國民法官因故無法參與,臨時由備位國民法官遞補,及被告及辯護人於審理中變更策略為認罪答辯等意外插曲,最終認定被告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原相關案件判刑11年6月、褫奪公權5年)。

新北地院指出,本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率先採用司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中文語音辨識系統」,以語音辨識方式協助審判筆錄製作,除使法庭活動更加順暢外,院檢辯亦得於第一時間取得審判筆錄。

此外,審判長許必奇於開庭時依檢辯聲請,以新北院新建國民法官法庭所建置的錄影回放功能,當庭播放證人數分鐘前的證述內容,立即消弭檢辯雙方對於證人證述內容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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