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悲歌!桃園16歲高中生戲水烤肉突失蹤 溺水不治
消防人員合力將溺水的潘姓高中生救起時,但他當時已無呼吸心跳,經急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仍於送醫後不治。(記者李容萍翻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28日下午發生1件溺水意外,家住桃園市楊梅區1名16歲潘姓高中生,與大5歲的哥哥和同學、友人10多人把握暑假前最後一個週休假日,相約前往羅浮里霞雲溪邊戲水,沒想到溺水失蹤,桃園市消防局第四大隊復興分隊獲報派遣3車1船艇前往搜索,在水深3、4公尺處找到溺水的潘姓高中生,但他被救出水面時已無呼吸心跳,經送醫後恢復生命跡象,但經過2小時急救仍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於今日下午相驗。
桃園市消防局是28日下午2點35分接獲報案,指稱羅浮里霞雲溪邊有溺水意外,當時潘姓高中生與2名友人下水游泳,但其餘2人上岸後卻遲遲等不到他,一旁同行的哥哥驚覺事態嚴重,除撥打119求助,一方面也在現場叫喚弟弟的名字並沿溪邊尋找未果。
消防人員於下午2點46分抵達現場出動船艇下水搜索,並於下午3點4分找到溺水的潘姓高中生,當時他被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經救護人員實施CPR、AED等急救處置後由復興分隊救護車緊急送醫後,溺者於下午4點32分經醫院搶救無效,宣告死亡。
警、消提醒台灣四面環海、溪河流眾多,水文特性複雜,常常看似平穩的水面,水底下卻暗藏惡流,呼簽民眾應選擇合法水域及有合格救生員場所戲水最為安全,若發現有人溺水,切勿冒然自行水下施救,應立即大聲呼救,並牢記「防溺十招」,包括「五不」:不長時、不疲累、不跳水、不落單、不嬉鬧,以及「五要」:要合法、要暖身、要注意、要冷靜、要小心,才能降低溺水意外發生,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消防人員合力將溺水的潘姓高中生救起時,但他當時已無呼吸心跳,經急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仍於送醫後不治。(記者李容萍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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