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夜店大亂鬥 2酒客持刀、辣椒水襲警 遭警轟4槍壓制
盧男(圖右)的右手持折疊刀,囂張的走在路旁。(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位於台中市青海路的夜店「ALTA Night club」店門前,今天清晨4時許有5名酒客鬥毆前鬧事,其中的盧姓男子喝得爛醉,亮出折疊刀企圖滋事,被警戒的員警看到,立即通報快打部隊馳抵,不料,7個警網共15名警力馳抵時,盧男卻趁機持刀攻擊員警,另一名印姓男子則是對警察噴灑辣椒水,員警對空連轟4槍示警,將5人帶回派出所偵訊後,依刑法的加重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將盧、印兩人移送地檢署嚴辦。
中市警局六分局市政派出所調查,派遣於上述夜店門外警戒的員警,清晨4時見到5人鬧事,其中,26歲得盧姓男子,突然亮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員警趕緊通報警網支援,馳援的快打警力到場時,先把5人隔離開來,再試圖把這群酒客帶回市政所內,不料,員警與盧男拉扯時,盧男卻突然持折疊刀攻擊警察,警員隨身的密錄器畫面顯示,盧男手持折疊刀,旁若無人般,大搖大擺走在路上,員警高聲命令他「刀子放下」,他卻毫不理會,不把員警當一回事,員警嘗試拉住他奪刀時,他持刀抵抗與攻擊警察,1名員警手部被割傷。
就在此忙亂之際,另一名印姓男子(21歲),突然對員警噴灑辣椒水,員警見兩人襲警,擔心場面無法控制,對空鳴4槍,才鎮壓住這群爛醉酒客,5人偵訊時說,他們彼此都認識,卻在酒後聊天時起了口角衝突,進而上演鬧事衝突,持刀的盧男與對員警噴辣椒水的印男,則辯稱台中榮總與林新醫院,診治後均無大礙,警方則將盧男與印男,分別依加重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法辦,其中,刑法第135、136條修正案,已於今年年1月20日由總統公布施行,並於1月22日生效,其中,刑法加重妨害公務罪,罰金從9,000元提高到30萬元,持凶器、危險物品或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案,加重刑度為有期徒刑6月至5年,2人得面臨上述刑期。
印男(圖中)用辣椒水偷襲員警,警方也持辣椒水反擊。(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方查扣的辣椒水與折疊刀。(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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