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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名醫勾結勞保黃牛詐保 遭判休職、入獄還要賠償

2021/01/31 10:28

前三軍總醫院神經科部周邊神經科主任林俊杰醫師(中),因配合詐保,遭判休職1年並入獄,另要賠償勞保局35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神經科部周邊神經科主任林俊杰醫師,被控在職期間協助82人開立不實診斷書,供犯罪集團詐領勞保,金額高達1900萬多元。林去年先後被判休職1年,另要入獄5年10月;台北地院民事庭近日再判他應賠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35萬餘元,可上訴。

勞保局主張,林俊杰遭勞保黃牛張明源吸收,在林未親自診察情況下,對3名共犯開立不實失能診斷書,供3人申請勞工保險失能給付,導致勞保局錯誤核付117萬餘元,雖經3人陸續還款,仍有35萬餘元未還,向林求償。

林俊杰委任律師解釋,林本於醫學專業倫理,並未勾串黃明源及其下線,因此開具的失能診斷書均為真實,且病患經三軍總醫院神經電生理檢查,檢查結果由院內專科醫師判斷,林絕無可能隻手遮天,主張免賠。

北院民事庭依據林俊杰於刑事偵查時所述,認定林確實依張明源要求製作失能診斷書,並未依據醫學專業及治療經過實際對病患看診;況且,失能診斷書載明醫師必須對病人病情或病歷診察等資料,據實載填,切勿不實或誇大虛偽,林卻未遵守規定,導致勞保局錯誤核發。

至於林俊杰反指勞保局未落實審查義務,才同意勞保失能給付。北院認為,勞保局認定勞保失能給付標準所定失能狀態,本就以專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依據,且失能診斷證明書是由醫院或專科醫師開具,勞保局承辦人員對診療結果是否為真實,並無實質審查能力,因此難認勞保局在本案具實質審查義務,判林應全額給付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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