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名醫勾結黃牛詐領勞保1900萬 懲戒法院判休職1年
三軍總醫院周邊神經科林姓少校主任醫師(圖中)涉開立不實診斷書,供犯罪集團詐領勞保,日前被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刑5年10月,並經監察院馬通過彈劾,懲戒法院合議庭7日判林男休職1年。(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三總神經科部爆發黃牛案,林姓周邊神經科少校主任醫師涉開立不實診斷書,供犯罪集團詐領勞保,金額高達1900萬餘元,日前被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判刑5年10月,監察院介入調查後,認定違失屬實,提起彈劾,送懲戒法院審理,合議庭7日判林男休職1年。
彈劾文指出,林男自2012年起配合詐領勞工保險失能給的犯罪集團,在未親自診察被保險人失能的情況下,逕自開立不實診斷書,同案被起訴的被告包括犯罪集團首腦、下線共16人,以及配合詐領的被保險人23人,另62名被保險人則獲得緩起訴處分,涉案人數達102人,詐得勞保失能給付高達1900萬1425元整,損及勞工權益又影響勞保財務,更破壞勞保制度公平性,情節重大。
與犯罪集團掛鉤的被保險人先掛號林男門診,目的不是治療,而是為了開立失能診斷書,藉以請領勞保失能給付;且被保險人不是每次都親自去給林男看診,通常只有在初診及最後一次開立診斷書時會親自到診,期間亦會配合林男開立檢查單接受檢查,但有時會將健保卡交由他人代為持健保卡刷卡領藥,累積就醫紀錄。
有些被保險人只有初診時會親自就診;有些人在醫師開立診斷書時,未親自就診,不知道醫師何時開立失能診斷書;有些人從不知檢查結果,林男亦不告知檢查結果,即使有親自到診,也未進行治療,開立的藥品亦非慢性病用藥,而是維他命B群、酸痛貼片等。
監委指出,林男身為醫師,對病人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前,應遵循醫師法規定及三軍總醫院作業規範,詎料,他明知被保險人求診目的不在治療疾病,竟甘願配合其等詐領勞保失能給付,同意被保險人於初診後無需親自到診,將健保卡交給所屬上線,林男即協助過卡形式上累積被保險人就醫紀錄,或替被保險人安排儀器檢查及開立診斷書,嚴重違反醫師法、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三軍總醫院之作業規範及醫療常規。
懲戒法院認為,林男不實填載失能診斷書,表示被保險人的疾病經其治療後診斷為永久失能,再交還被保險人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損害勞保局審核勞保失能給付的正確性,情節重大,判休職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