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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婚貿易商「談」戀愛 男網友「裝女聲」5年騙他974萬

2020/11/10 18:06

劉男假冒美眉,還謊稱家人去世、欠錢、積欠房租及治裝費等理由,5年間騙得974萬4300元。(示意圖,本報合成)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桃園市失婚貿易商張姓男子在「微信」認識自稱是「小模」的「美眉」,未料,這美眉其實是33歲劉姓男子假冒,還「裝女聲」與張男「談」戀愛;劉男假冒美眉,還謊稱家人去世、欠錢、積欠房租及治裝費等理由,5年間騙得974萬4300元。苗栗地檢署偵結,認劉男欺騙他人感情及錢財,依詐欺罪嫌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劉男於2013年1月1日起,透過微信社交軟體網路聊天室,假冒是小模美眉,因而與張男結識。

劉男假冒的美眉,對張男施展媚功,甚「裝女聲」用電話與張男「談」戀愛。劉男見張男已為他傾倒,便開始佯稱家人去世急需用錢、欠錢、積欠房租、及作為藝人需置裝費等理由,請張男幫忙;張男不疑有他,在2人「交往」的5年期間,共出借了974萬4300元。

5年間,張男只聞美眉聲、不見美眉面,極度渴望能一親芳澤,頻頻邀約相會,但對方總是推託、爽約,最後要對方分期還款也未果,才察覺事有蹊蹺,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劉男查獲,依法送辦。

檢方調查發現劉男於2010年間,也曾利用同樣手法,在UT聊天室假冒女性詐取他人錢財,被苗栗地方法院判刑。

檢方認為,但劉男顯未記取教訓,毫無悔意,且年輕力盛,不知從事正當工作賺錢營生,竟以詐欺手段欺騙他人感情及錢財,依詐欺罪嫌將劉男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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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偵結,認劉男欺騙他人感情及錢財,依詐欺罪嫌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記者彭健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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