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帖見效!路口安全執法滿月 彰化交通事故減2成
彰化縣路口安全大執法至昨天滿月,路口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減近2成;受傷人數也減少近2成2,顯示已逐漸養成用路人禮讓行人的駕駛習慣。(記者湯世名攝)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警政署從9月1日起展開為期1個月的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各縣市警局在重要路口取締違規車輛,不少用路人違規被開單,但也因此讓路口車禍發生率減少,其中彰化縣在實施的1個月當中,路口交通事故共發生598件,比去年同期736件大減近2成;受傷793人也比去年同期1006人減少近2成2,顯示大執法實施1個月來,已逐漸養成用路人禮讓行人的駕駛習慣。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統計,警方規劃加強取締路口「車不讓人」、「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違規」等重點違規項目,從9月1日至30日以來,總計全縣取締路口重點違規11212件,是6都以外件數最多的縣市,其中以闖紅燈及紅燈右轉違規10603件最多,闖紅燈將面臨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則面臨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汽機車不停讓行人72件,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229件、行人違規308件。
交通隊長林世明指出,彰化縣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至昨天正好滿月,路口交通事故發生598件,其中A1類路口事故2件、死亡2人,A2類路口事故596件、受傷793人,與去年同期路口交通事故發生736件,其中A1類路口事故3件、死亡3人,A2類路口事故733件、受傷1006人比較,路口交通事故發生減少138件(約2成),死亡減少1人、受傷減少213人(約2成2)。
林世明表示,這次路口安全大執法除了重點違規項目取締,最重要的是看到實質效果,在警方密集式的宣導及執法下,他們在路口觀察發現,有些汽機車行經交岔路口,遇到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都會停下來,讓行人優先通行,逐漸能養成禮讓行人的駕駛習慣。
縣警局長許錫榮則強調,這次路口安全大執法實施期程雖然只有1個月,後續警察局也會針對路口違規持續取締,以維護路口交通安全。警方取締違規並非以處罰為目的,最主要是希望導正駕駛人路口停讓的良好駕駛觀念,提醒用路人都能「路口慢看停、行人優先行」,養成行車多禮讓的習慣,行人穿越道路也應選擇行人穿越道,不要違規闖越道路,以避免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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