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弒母剁頭無罪遭撤銷 高院火速分案組成更一審合議庭
2020/09/30 17:44
梁姓男子吸毒後砍殺母親37刀致死,還將頭顱砍下丟到社區中庭,二審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高等法院今電腦分案,決定由更一審受命法官由古瑞君法官擔任。(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中壢區梁姓男子前年持刀砍殺母親37刀,剁下母親頭顱從12樓丟到社區1樓中庭,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卻認定梁犯案時因吸毒、藥癮作用造成急性發作而弒母,欠缺辨識能力,上月改判無罪,輿論譁然,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即認定審判有多處矛盾,才收案11天即於昨天火速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今電腦分案,決定由更一審受命法官由古瑞君法官擔任,該十五庭合議庭審判長為劉興浪、陪席法官林怡秀。
最高法院昨天以3大理由,撤銷高院判決梁男無罪的裁判,發回高院更審。
首先,最高法院認為,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和法醫研究所函文都未說明梁男犯案前何時吸毒,二審未傳喚鑑定人說明,也未再行鑑定,即判斷梁男殺母時可能處在卡西酮物質作用最強期間,從而認定欠缺辨識能力,未盡調查職責,理由欠完備。
其次,梁男的洪姓友人已證稱梁男吸毒後會言行異常,二審卻未詳究梁男吸毒時,是否可預見吸毒後可能精神異常而殺母,即直接依梁男以往只有酒後鬧事和打人,就認定他不符合「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原因自由行為」應罰條件,過於速斷。
最高院並指,二審既然認為梁男是多重毒品濫用者,則對梁男殺母案影響最大的卡西酮毒品,是否經觀察勒戒後,就沒有繼續施用傾向?有無須再治療?二審未鑑定也未說明;何況二審認為沒必要強制監護,卻又說應由衛生局評估,判決前後矛盾。此外,二審忘了宣告沒收犯案工具開山刀,明顯違法。
-
弒母剁頭改判無罪 高院7大Q&A回應質疑
-
逆子殺母剁頭逆轉改無罪 高院Q&A第2彈釋疑
-
全國電子夏日破盤滿額送冰箱!瘋搶超狂好禮
-
弒母剁頭案》鄭文燦:高院判決不符社會期待
-
弒母斷頭判無罪 最高法院火速發回更審
-
毒蟲剁下母親頭顱丟中庭判無罪 高檢署今提上訴
-
弒母剁頭改判無罪 法醫研究所:二審劃錯重點
-
鶯歌建國國小教室失火 幸無人員傷亡
-
房市火熱 嘉義老翁領145萬想買房投資差點被詐
-
雞排妹嫁日本帥醫 酸民開酸「北港香爐」這下GG了
-
貨車國道追撞聯結車!駕駛傷重送醫不治
-
台中已婚婦網戀「公子」受騙260萬 再拿出100萬元設局抓車手
-
連鎖賣場試坐電腦椅摔倒 女老闆4天後背痛提告求償近百萬
-
南市上半年超速、闖紅燈取締數前5名 永康「二刀流」照相桿雙入榜
-
服刑男舔獄友乳頭 判刑9個月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