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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拿榔頭殺病夫獲輕判 法院:自首且情堪憫恕

2020/08/20 19:49

老婦殺病夫遭訴;法院考量她自首且情堪憫恕,輕判2年8月。(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現年76歲的陳姓阿嬤,前年10月持榔頭猛捶熟睡中丈夫13下致死,下午4時依殺人罪輕判2年8月。士林地院稍早公布判決理由指出,阿嬤並未將生前患有多重慢性病的丈夫交給小孩照顧,且犯後自首並符合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故依法減輕其刑。

合議庭指出,阿嬤雖不符合律師所主張的刑罰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減刑規定,但她殺害丈夫後主動請保全報警,符合自首要件,另她案發時已74歲,本可將同樣年紀的丈夫交由子女照顧,卻仍繼續負責照顧,符合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

且死者生前患有多重慢性病,均由阿嬤負責陪同回診,她還要照顧患有輕躁症及自閉症的孫子,孫子不但會哭鬧並動手打人,也會破壞社區監視器及亂丟東西砸傷鄰居,甚至半夜打電話揚言炸掉市府及學校等,導致自己也患有適應障礙症。

合議庭最終審酌阿嬤犯後態度良好,她的家人也都盼悲劇早日落幕,並對母親盡最後孝道等情,依法減輕後判刑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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