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檢劉承武被當吸金工具後喊冤 法務部長:不以為然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的行為不以為然。(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常參與公共事務,知名度頗高,今日卻遭週刊爆出,他提供東信公司朱姓執行長法律諮詢,卻淪為斂財招牌,劉承武得知後喊冤被偷拍利用,但法務部長蔡清祥仍不假辭色評判「不以為然」,並請北檢調查。
劉:用我的名義招搖撞騙
《鏡週刊》今報導,東信公司吸金逾7千萬,一審今年4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朱姓執行長徒刑2年4月,受害人指控,朱男在群組PO出劉承武提供法律諮詢影片,取信其他股東以吸金,質疑劉違反檢察官倫理;劉回應週刊:「用我的名義招搖撞騙,絕非什麼善良之輩!」本報致電劉,截至目前為止未獲回應。
北檢分「調」字案追查
法務部今下午舉行媒體茶敘,蔡清祥被問到此事,直言對劉承武的行為「不以為然」,表示看到報導後,即請台北地檢署進行了解,北檢也立刻分「調」字案,調查劉承武有沒有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
蔡清祥認為,檢察官應該謹言慎行,在外的言行舉止須顧慮到檢察官的公正廉明形象,不應輕易到外面和他人接觸,還遭人利用,如果一個檢察官不能判斷自己會不會被利用,如何去判斷別人的是非?甚至喊冤自己遭到利用,當作行為藉口,都是不宜的。
蔡清祥︰檢察長也要負監督責任
話鋒一轉,蔡清祥點名「檢察長也要負起職務監督責任」,了解檢察官在外的行為,若有不妥,應立刻制止。他表示,根據北檢前幾任檢察長的說明,他們也注意並及時制止劉承武的一些行為,沒想到15日又爆出此事,因此呼籲各地檢署的檢察長應特別注意檢察官在外言行,善盡責任。
至於「法官倫理規範」明文寫到法官為求公正,不得提供法律諮詢,蔡清祥說,雖然「檢察官倫理規範」沒有這麼明確的文字,但有謹言慎行條款,檢察官要自行判斷,如果連這個都無法判斷,如何判斷別人的是非?將請檢察司重新檢視規範是否不夠明確,若確實不夠明確,將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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