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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電擊棒闖雜貨店得手10萬 遭盤查露餡

2019/10/29 14:41

許男行搶後沿路變裝,將外套脫掉躲避監視器。(記者陳薏云翻攝)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54歲許姓男子,昨下午1時許持電擊棒,前往永和區智光街一間雜貨店向櫃台表示「搶劫」,店員嚇壞躲藏,許男成功得手新臺幣10萬元及價值2萬餘元的商品,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許男逃逸時曾遭到中和分局派出所員警盤查,因此確認身分前往埋伏逮人,訊後依恐嚇取財罪嫌送辦。

據了解,許男因缺錢花用,才會持電擊棒搶劫雜貨店,許男持電擊棒進入店內後,向34歲賴姓女店員表示「搶劫」,並按壓電擊棒發出巨大的「啪啪啪」聲響,店員見狀立刻躲入倉庫,許男則在無人反抗的情況下進入櫃台,取走新臺幣10萬元、零錢800元、電話卡100張,得手總價值12萬9300元的錢及商品後逃逸。

永和分局接獲報案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經擴大調閱監視器,發現許男犯案後沿途變裝2次,於中正路聯邦銀行前攔乘計車離去,意圖製造斷點,最後在中和區安平路四號公園附近下車後逃逸。

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許男搭計程車行至永和區安樂路與得和路時,曾遭中和分局安平所員警盤查,經前往安平所調閱「M-police」查詢紀錄中確認許男身分,立即派員前往許男位於永和區民權路的住家埋伏,於昨日21時許成功查獲許男,並查扣贓款新臺幣9萬5000元,另100張電話卡已遭丟棄。

許男供稱是因為缺錢花用才犯案,全案依恐嚇取財罪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永和分局長謝宗宏呼籲,店家應盡量避免將大量現金放置於店內抽屜或其他不安全之處所,儘早將收取的現金存放至銀行或保險箱內,並隨時注意自身及財務安全。

許男行搶後沿路變裝,將外套脫掉躲避監視器。(記者陳薏云翻攝)

許男得手新台幣10萬餘元,被查獲時剩9萬5000元。(記者陳薏云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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