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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兵衝動了!撕軍人證和機票逾假不歸 判刑半年

2019/04/24 14:4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馬祖防衛指揮部劉姓志願役一兵,去年9月休假後,收假時未如期搭機飛回隊部銷假,又不滿隊部催促他返營的上尉政戰官的口氣不好,竟憤而撕毀臨時軍人身分證、機票,致逾假未歸,被移送法辦;台北地方法院今依陸海空軍刑法、單純逃亡罪的「離去職役」罪,將劉姓一兵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姓一兵服役於陸軍馬防部北高守備大隊混砲連,去年9月20日上午8時,從駐地馬祖北竿休假離營,搭軍機返台休假2天,本應於同月22日下午2時返營銷假,他卻未準時到松山機場軍用櫃檯報到。

劉服役的大隊幹部,在機場櫃台命令他24日下午2點半務必完成報到返營,他卻因長官口氣不好,憤而當場將臨時軍人身分證、機票撕毀,造成無法完成登機作業。

憲兵指揮部偵辦後,移送北檢起訴。判決書指出,馬防部謝姓上尉政戰官、黃姓連長於檢察官調查時,皆作證劉撕毀臨時軍人身分證和機票,法官認定劉有罪。

法官認為,劉姓一兵身為志願役軍人,肩負保家衛國重責,本應崇守法紀,卻只因謝姓政戰官在機場幫他辦理收假手續時,言詞略為嚴厲,且服役的馬祖北竿離家遠、休假不便,即獨犯離去役職罪,嚴重危害軍紀,不宜輕縱,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年紀輕、沒有前科,仍判處可易罰金的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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