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刺死前妻新男友 判刑16年定讞
2018/12/19 13:22
王姓男子持刀砍前妻的金姓男友(面對鏡頭者),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他17年徒刑,高院二審今年10月改判16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圖由民眾提供)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蘆州區68歲男子王桂林,不滿結褵20多年的麻姓前妻,剛跟他離婚一個月就另結新歡金姓男子,酒後找金男談判,憤而朝金男連刺8刀致死;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他17年徒刑,高院二審今年10月改判16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68歲王桂林與49歲麻姓前妻結婚20餘年,去年麻女以王男有債務為由,要求離婚,離婚後仍同居,但分房而睡,去年8月10日,王男質問麻女:「妳有沒有在外面亂七八糟?」麻女回說:「難道我離婚不能交朋友?」王男撂話:「你們就不要讓我看到,看到就倒大楣」。
隔天晚上,王桂林與友人聚餐喝酒後,回家沒見到麻女,打電話質問她;麻女的新男友金男得知後,請麻女約王男來談判,打算向王男公開與麻女的關係,雙方約在永和見面,卻爆發口角,王男掏出隨身的折疊刀攻擊金男,把刀高舉過頭往下用力刺殺。
金男身中8刀,其中一刀從左前胸刺入深達11公分,刺穿左肝,直入胃中,另一刀從左鎖骨下方刺入9公分,刺穿左肺貫入腹腔,生命垂危;警方到場以警棍打落他王男手上的摺疊刀,金男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死亡。
審理時,王男辯稱只想教訓對方,無意致死,但一、二審都認為,王男因醋意而萌生殺人犯意,手法殘酷毫無節制,殺意堅定。
二審考量王男已坦認犯行,但有開車撞死過人、賭博、麻藥、槍砲、妨害自由等10條前科,從事消防工程業務,當庭表達有意道歉並願意支付20萬元慰問金,但被害人家屬未到庭而作罷,因此減判1年,判刑16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
割喉女友再自刎裝殉情 醋男被依殺人罪起訴
-
割喉女友再自刎 醋男被收押
-
美麗上城 大台北地板價18分鐘進北市
-
苗栗情殺案》女常PO照曬恩愛 鄰居不敢置信竟遭殺害
-
當2幼子面打死酒店女友 醋男判刑9年
-
新潤「士科大院.」低訂簽掀熱潮
-
開處方籤讓成癮者領「使蒂諾斯」 北市青山診所3年大賺2千萬
-
當阿嬤了還有人約相親! 南市議員杜素吟嘆詐騙太離譜了!
-
金門機場有賊!白衣男偷吃別人粽子 又摸走牛肉乾
-
余天女婿陳鑒涉投資詐騙!疑當車手被起出200餘萬現金
-
基隆男約砲男網友到旅館開房 趁他酒醉性侵遭起訴
-
手刀對獎!5/2 威力彩、今彩539獎號出爐
-
北市中正橋下驚見女性浮屍 警方調查身分中
-
愛犬被大型狗咬死 求償45萬精神慰撫金被打臉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