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醫師國道飆194公里嗆救人第一 法官這樣判……
2018/12/18 22:07
急診室醫師在國道3號飆時速194公里。(圖為情境照,記者顏宏駿翻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台中某醫院急診室黃姓醫師,今年7月間行駛國道3號台中大里路段,被測速照速高達時速194,罰款8000元,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還得參加道安講習,但黃醫師不服,堅稱他抱病趕回醫院救人,希望法官體諒他「救人第一」的職業信念,撤銷該裁決,但法官認為,原告並非為特定緊急病人返回醫院,其實可以提前上路,因此駁回其申訴。
該案發生在今年7月13日清晨7時46分,陳姓醫師行經國道3號南下路段207.7公里處,被路邊執行勤務的員警以雷射槍測定時速194公里,超速84公里,員警立即驅車追趕,在大里交流道出口將其攔下,員警問陳男「你知道剛剛開多少嗎?」陳一臉無辜說「我生病才會超速」,員警訝異說「生病還敢開那麼快!」雙方一陣爭執,黃仍被開單,但黃事後不服,向彰化地院提出申訴。
黃向法官表示,他7月9日就感冒不舒服,有吃藥但未痊癒,12日凌晨還發高燒,由太太載他去醫院治療,13日8點他值日班,頭昏腦脹,很不舒服。
他強調,自己是醫院的急診室醫師,現今急診室人力不足,他為了照顧病患,抱病上班,希望法官體恤第一線醫療人員「救人第一」的信念。
法官根據原告服務的醫院班表發現,陳某當天8點就要值班,並未接到任何緊急醫療需求,原本就可提前上路,即使身體微恙,也可改搭其它交通工具前往,其超速之行為,並不符合避難之要件,況且,高速公路行車速度極高,一旦發生追撞即車毀人傷,原告無法準時到班而超速84公里,萬一其超速而造成傷亡,對公益為害更大,所以並不能因其身體不適、工作因素而有所同情,因此駁回申訴。
-
中煞?出殯車隊上國道 遊覽車司機突昏迷撞護欄命危
-
特斯拉台灣首例// 國道昏睡開自駕 撞警車才醒
-
一檔基金 為您掌握股利+債息雙收益
-
國道9、10月嚴重超速31件 最快飆時速247公里
-
酒後國道飆車釀追撞 無辜駕駛被撞成豬頭
-
國道飆時速150 槍毒犯甩不掉警察
-
桃園深夜爆警匪槍戰!歹徒狂轟派出所 員警圍捕左肩中彈
-
桃園槍戰槍手稱遭景福派出所吃案 犯案前臉書貼3把槍
-
桃園警匪駁火50槍 疑因查緝槍砲案心生不滿犯案
-
高雄湖內鋁業工廠爆炸 2死6傷
-
性侵緩刑又找眾少女約炮/法官不准撤緩刑 檢擬抗告
-
桃園警匪槍戰1警傷 嫌犯疑遭查緝槍炮案不滿犯案
-
性侵狼已違反觀護人禁令 社會正義、安全誰來維護
-
認了與陳重文交好「我當台北市長 他不會遇這事」/柯文哲挨批 直接包庇免關說嗎?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