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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金管會主委遺產官司 元配兒戰勝繼母拿回一半房產

2018/06/19 15:33

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資料照)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首屆金管會主委龔照勝與第二任妻子凌美琦,同住在北市內湖一間豪宅,他前年病逝後,與前妻張玲生下的兒子龔昱明不滿豪宅被凌佔據,提告請求歸還一半房產及租金。凌雖主張她獨自支付1659萬餘元的房產債務,要求龔子應負擔一半,但士林地院認為凌從未找龔子商量,因此判龔子勝訴,也不必承擔任何債務。

龔照勝除是首屆金管會主委,還曾任台糖董事長,1987年與黑松企業千金張玲結婚,育有一子龔昱明。龔後來被媒體跟拍,爆出與友邦信用卡財務長凌美琦的地下戀情,龔才澄清2003年已與張離婚,2005年與凌結婚。

龔照勝2016年3月18日在喜來登飯店與友人聚餐,因心肌梗塞死亡後,凌獨自住在內湖區的豪宅。龔昱明從美國回台處理遺產事宜時,認為他也有權繼承豪宅,凌卻不願與他共同持有,遂提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要求凌歸還一半房產,並按月支付3萬2919元租金。

法院開庭時,凌主張龔照勝曾拿豪宅向銀行貸款,她獨自清償1659萬餘元,若龔子欲繼承一半房產,得連同繼承一半債務。龔子則抗辯,父親貸款時他人在美國,他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凌還了1659萬餘元,這筆債務應與他無關。

法官也認為,凌若認為龔子應負擔債務,一開始就應該找龔子討論,但她卻自行決定清償,因此不能抵消債權,遂判龔子無須付擔半數債務,且有權繼承豪宅產權的一半,2人平分前,凌應按月支付3萬2919元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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