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和好就嘿咻 狼父性侵親生女判刑3年8月
2018/01/29 15:27
新北地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等罪判狼父3年8月徒刑。圖為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綜合報導〕一名狼父從2016年起,以檢查身體為由,撫摸、指侵年僅14歲的親生女兒小瑩(化名)下體高達10次,同年3月間,狼父因發現小瑩與網友相處曖昧,竟以「想要和好就要嘿咻」為由,以下體磨蹭女兒下體,甚至試圖性侵未遂,由於狼父已與小瑩母親和解,小瑩也表示原諒,新北地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等罪判他3年8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6年間,狼父利用凌晨時刻,把與母親、哥哥同床而睡的小瑩搖醒後,以檢查身體為由,要求小瑩把內外褲脫下,撫摸下體,小瑩因擔心父親生氣,隱忍曲從,不僅如此,狼父還曾以相同手法指侵女兒。
2016年3月間,狼父因發現女兒與網友有鹹濕對話,竟以「想要和好就要嘿咻」,要求女兒配合,小瑩因十分在意與家庭成員間的和諧,懼於父親權勢,怕他生氣,起初未反抗,直到要被侵犯時,才將父親推開而未遂。
審理時,狼父一度辯稱,因女兒常在網路上交男友,他怕女兒與男生發生性關係,碰觸女兒下體是要檢查身體、看她反應,每次過程不到2分鐘,並非滿足自己性慾,後因女兒與男網友竟相約要去開房間,他才情緒失控,要求嘿咻,目的是為了給女兒一個較深的教訓。
狼父最後還是坦承犯行,並與小瑩母親和解,女兒也表示原諒父親,合議庭認為,小瑩之所以配合,是因懼於父親權勢,怕父親生氣影響家庭成員間和諧關係,隱忍曲從,與強制猥褻、性交不同,改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猥褻等罪判刑。
-
指侵又要求親「小鳥」 幼女供詞前後不一狼父逃罪
-
小六女童慘遭惡父伸狼爪 4年性侵137次
-
台灣燈會遊程與展演 邀您暢遊桃園
-
狼父性侵女兒697次 判刑20年6月
-
遭父性侵 女兒卻寫信向母道歉「沒臉見妳」
-
時尚外型靈活駕馭本色!Suzuki 全新 Swift 打造都會小車新典範
-
狼父性侵繼女 「我不做還是給別人做」
-
帶著電子錢包、點鈔機全台走透透 假幣商詐騙被花蓮警破獲
-
台東男帶無證魚槍出海被查獲 台東海巡送辦
-
新北「地政關懷提問措施」剛上路就立功 阻詐團得手500萬
-
台中大安溪橋頭2部砂石車碰撞 1駕駛受困送醫
-
高雄毒蟲戴著腳鐐開車脫逃 看管員警被記過、所長也連坐處分
-
高雄轎車急轉失控撞斷燈桿 13輛汽機車受波及
-
彰化惡火奪2命母女昏迷搶救中 醫:母親恐成植物人
-
台中馬自達對撞特斯拉24歲駕駛送醫不治 車窗出現不明破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