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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幾百公尺出洞口 大學生雪隧爆胎朋友車全燒掉

2017/10/31 15:00

台北市陳姓男大生開著友人的車行經雪隧前往宜蘭,沒想到整輛車因爆胎燒掉。(資料照,記者林敬倫翻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台北市陳姓男大生開著友人的車,與朋友們從台北出發行經雪山隧道前往宜蘭,沒想到車輛突然爆胎,男大生眼看差幾百公尺就要出洞口,就繼續往前開,但車輛右後輪因摩擦起火燒了起來,整輛車瞬間付之一炬,車上人員雖逃過一劫,但開車的陳男因此吃上公共危險官司,幸好全案檢方認定陳男非故意,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21歲陳姓男大生開著友人的車輛,行經國道5號雪山隧道時,右後輪突然爆胎,但陳男眼看差幾百公尺就要出洞口,遂繼續往前開,但右後輪因此與地面磨擦起火燃燒,陳男立即停車,車上的人連忙下車拉隧道內的消防水帶救火,但因為水帶破洞,無法噴出足夠水量,整輛車瞬間起火燃燒。

所幸在消防人員趕到後,及時撲滅火勢,沒有造成嚴重傷亡,不過,隧道因這起火災雙向封閉,影響用路人的安全,開車的陳姓男大生吃上公共危險的官司;偵查中男大生辯稱,爆胎後原本要找避車灣停車,但眼見差幾百公尺就出洞口,所以才想讓車輛滑行出隧道到路肩停車,但突然右後輪就起火燃燒,他馬上停下車拉消防水帶滅火,但因水帶破洞成效有限。

檢察官認為,案發現場確實距離洞口差幾百公尺,有現場照片為證,被告無犯罪故意可言,縱有疏失,然並未涉及刑責,全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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