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跳樓壓死73歲賣菜嬤 家屬判賠520萬定讞
2017/10/24 11:34
林姓男子在住家隔壁頂樓跳樓輕生,一躍而下壓到擺攤賣菜阿婆,兩人均不治死亡,最高法院判決林男妻兒須賠償阿婆家屬520萬元。(資料照,記者佟振國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林男爬到隔壁頂樓跳樓,壓死在路邊賣菜阿嬤,賣菜阿嬤家屬提告求償,林男家屬主張林因妄想症發作墜樓,才會壓死賣菜阿嬤,最高法院認為林男和賣菜阿嬤死亡有因果關係,判決林男家屬應在所得遺產範圍內,賠償老婦的先生120萬元,5名兒子各8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66歲林男去年4月26日翻越女兒牆,到隔壁鄰居的7樓跳樓,不偏不倚墜落在路邊擺攤賣菜的73歲陳姓老婦身上,雙雙死亡。
老婦先生和5個兒子悲慟之餘打民事官司,向林妻和3個兒子請求損害賠償,老婦的先生求償150萬元,5個兒子則各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林男妻兒辯稱,林男有重度憂鬱症和妄想症等病,接受治療卻無法改善,且跳樓時有妄想症,他的判斷力和行為已達心神喪失程度,不是要置人於死地。
不過法院調查指出,林男選在隔壁7樓跳樓,必須用簡易掛梯先攀爬到自家頂樓,再翻越女兒牆,顯見是經思考的行徑。
歷審皆判林男家屬敗訴,台中高分院認為,林男雖非故意害死賣菜老婦,但他自家一樓外曾出租他人,也知隔壁一樓外有老婦賣菜,而他爬到隔壁頂樓再跳樓,縱無殺人之意,也應負過失之責,況且林男的妻、兒都未拋棄繼承權,自然也應繼承林男對老婦家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審酌雙方身分和經濟能力後,判決林男家屬敗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
沒錢吃飯想跳樓 警一根菸勸下他
-
5樓跳下幸運卡雨棚 輕生男骨折獲救
-
綠牌這個最好騎Gogoro JEGO代步新首選
-
毒品通緝犯拒捕嗆跳樓 見充氣墊反「拒跳」
-
好冤!66歲男跳樓 壓死無辜賣菜嬤
-
台中水電行深夜大火 姊弟跳樓逃生分受輕重傷
-
跳樓男壓死賣菜婦 妻兒判賠520萬
-
跳樓壓死賣菜老婦 跳樓男家屬判賠520萬
-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糾紛首次開庭 雙方激辯2個半小時
-
歹徒劫車高速逆向撞死單車騎士 車主無辜挨告結果出爐
-
酒店逮內賊上手銬要「私了」 4人當街拉扯全進警局
-
「虛擬資產監管系統平台」上線 2天已扣案4.5億
-
4/17 今彩539、39樂合彩開獎啦!
-
暑期營隊負責人趁露營性侵少年 判刑3年8月
-
首腦「藍道」台版柬埔寨等案還在審 重起爐灶騙2233萬先宣判
-
婦人搭公車摔倒後死亡 高雄客運公司連帶判賠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