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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耀昌18年前涉棄土弊案 林青松要求速審速結

2017/07/07 10:16

苗栗縣人權協會創辦人林青松,今天動員近百人北上台灣高等法院陳情,要求速審速結徐耀昌所涉及的棄土案,一行人北上前到苗栗縣府前「誓師」。(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長徐耀昌被指控在頭份鎮長任內涉及棄土弊案,102年台北地方法院依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苗栗縣人權協會創辦人林青松今天動員3輛遊覽車、1百多人,北上台北市台灣高等法院陳情,要求速審速結徐耀昌所涉及的貪污案;林青松等人先到苗栗縣府前「誓師」後才北上。

林青松說,徐耀昌在民國88年擔任頭份鎮長時,所涉及的「棄土案」迄今已18年,雖經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徐耀昌9年、褫奪公權6年,經上訴至今二審卻還沒宣判,他要求台灣高等法院速審速結,有罪就判有罪,若無罪就應還徐清白。

徐耀昌今天一早在外面跑行程,並不在苗縣府內,他曾在縣議會定期會中強調,「頭份棄土案,既無犯意也無對價,哪來貪瀆?」相信司法一定會還他公道。

苗栗縣府行政處則表示,一切已進入司法程序,相信司法會還徐耀昌清白。

「誓師」後,民眾隨即搭遊覽車北上台灣高等法院陳情。(記者張勳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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