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案二審 徐耀昌:若有罪停職 輪不到中央派代
苗栗縣長徐耀昌強調,棄土案他既無犯意也無對價,哪來貪瀆?(記者張勳騰攝)
耳語官司二審將宣判 面臨停職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縣長徐耀昌最近飽受頭份垃圾場棄土弊案官司耳語所苦,指將面臨停職,並派民進黨前立委吳宜臻代理縣長,徐耀昌昨在縣議會備詢時強調,他的官司他最清楚,既無犯意也無對價關係,哪來貪瀆?即使他二審被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法定代理人是副縣長,輪不到內政部派代。
傳內政部將派吳宜臻代理縣長
徐耀昌被指控在頭份鎮長任內涉及棄土弊案,一○二年台北地方法院依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
縣議員鍾東錦昨在縣議會總質詢表示,新政府上任後,他最近聽到徐耀昌因棄土案官司被不當攻擊,而大部分的縣民是關心縣長官司立場,希望不要影響縣政運作,請徐耀昌破除地方傳言。
徐耀昌指出,棄土案為烏龍事件,在八十八年省府時代,頭份鎮立垃圾場飽和,當時省環保處及中央環保署要求即刻封場,以免垃圾崩塌,滑落中港溪,造成二次污染,更嚴重警告若造成人員傷亡,要負完全責任。
他說,當時因居民抗爭,垃圾場封場需要一些土方,而台北捷運有不用錢的土方,若要使用也要看原土,再視實際需要量來進場,但整個案子連一顆泥沙都未進,更未與廠商吃飯,莫名其妙就被起訴,全案從八十八年迄今已十七年,法官換了十幾個,每次選舉都被拿來炒作,尤其這次縣長選舉更是被惡意炒作。
徐耀昌說:「我的官司,我最清楚,既無犯意也無對價,哪來貪瀆?如今耳語造成我很大困擾,縣府團隊有些成員在觀望,實在很不好。」
徐︰無貪瀆 就算有罪也非解職
徐耀昌指出,他沒有貪瀆,即使二審判有罪,也輪不到內政部派員下來,放耳語的人故意栽贓給民進黨,指吳宜臻未入閣,就是要等他的官司,然後由吳宜臻接代理縣長,惟依地方制度法七十八條及八十二條規定,他若有罪是停職非解職,法定代理人是副縣長,輪不到內政部來派,他絕對會盡忠職守到最後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