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高粱黨主席受理陳情 告發金酒經理背信
2017/06/01 23:17
金門高粱黨主席洪志恒(右)與律師黃儁怡(左)前往地檢署按鈴。(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酒公司以協力廠商承製的酒瓶部分包膜受損,可能導致酒瓶發霉而拒絕點交,被「金門高粱黨」主席洪志恒以涉嫌背信罪,今天前往金門地檢署狀告金酒公司物料處辛姓經理。
金酒公司表示,相關規定於合約均有記載,基於維護金酒品質,對供應商交貨之品質須堅守把關。
洪志恒表示,因受廠商陳情而與廠商委任律師黃儁怡前往地檢署按鈴,並指100多萬支的0.6公升、0.3公升酒瓶無法交貨,導致廠商損失數百萬元倉儲費。
洪志恒出示1份金酒公司5月16日的「財物驗收紀錄」指出: 「經檢查包裝與合約規定相符」、「本批經隨意抽樣檢驗合格」;卻遭金酒公司以停放在碼頭的部分酒瓶外裝包膜破損為由,拒絕點交收貨。
洪志恒指出,金酒物料處辛姓經理是「雞蛋裡挑骨頭」,明知同一批貨卻拒絕收貨。
律師黃儁怡指出,因逢雨季,部分輕微受潮本屬不可抗力因素,也不影響酒瓶的乾淨、安全;金酒公司若主張退貨,應依合約規定指出具體「瑕疵」。
金酒物料處辛姓經理強調,依照合約規定,外包需適切包裝、防塵防雨保護產品利於使用,且不得有交貨包裝不善,造成貨品變形、污損、功能性損壞等不良情形。
辛姓經理表示,若有包膜破損,下雨時可能會浸濕包膜內的紙板,儲存一段時間後,會造成酒瓶長霉,增加額外的洗瓶作業成本,也會影響灌裝酒品質。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律師黃儁怡手持兩張照片對比,照片中有畫黑線的是被金酒認為不合格的酒瓶外包膜。(記者吳正庭攝)
金酒公司物料處辛姓經理(左)說明合約中點收酒瓶相關規定。(記者吳正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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