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一下導致心理受傷? 男告「傷害」
2017/01/26 15:4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王姓男子去年12月間,在板橋車站地下一樓美食街逛街,高姓送貨員因認為他阻擋去路,推了他一下,王沒有跌倒,事後怒告高「傷害」,原因是「害他心裡受傷」,由於事後雙方和解,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
法界人士指出,即使雙方沒有和解,王男沒有因此受傷,即便主張「心理」受傷,也很難構成傷害要件。
本案發生於去年12月10日晚間8點半,王男在板橋車站地下一樓美食街逛街,高姓男子搬運貨物時,認為王男擋到他的路線,推了他一下,事後王男怒告「傷害」罪,不過,雙方事後已經和解,檢方因此處分不起訴。
-
竹東火併死者身分曝!三環幫大哥遭狙殺 電信詐騙祖師去年才返台
-
鄧文聰買D3土地案獲交保北檢抗告 高院最快明裁定
-
疑垃圾車載餘燼倒貯坑!高雄南區資源回收廠大火 3區快緊閉門窗
-
高雄左營大樓竄火舌 及時撲滅無人受傷
-
從事兩岸地下匯兌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判囚
-
轎車桃園八德逆向超車 單親媽外送員遭撞飛不治
-
1/24 大樂透4.3億落台中!今彩539頭獎開出3注
-
彰化民生國小旁民宅暗夜大火 火舌狂竄畫面曝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