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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子虐殺案網友連署重判 塞爆司法院投書信箱

2016/06/03 12:19

司法院投書信箱被灌爆。(記者陳薏云翻攝)

〔記者陳薏云/台北報導〕涉虐殺流浪貓「大橘子」的台大化工系的陳姓澳門僑生,先前出庭時已認罪,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臉書專頁「請支持流浪貓TNR計劃」在昨日發出連署,表示害怕大橘子案件拖太久,加上簡易判決,虐貓嫌犯會被輕判,因此希望網友一人一信投書至司法院信箱,呼籲法官依動保法判刑,不得易科罰金,短短13小時就吸引6千名網友按讚,並高達3000次分享,司法院信箱也疑似被灌爆,顯示「對不起,目前無法收信,請稍後再寄。」

臉書內容提到,曾經照顧大橘子的法籍王姓女老師心痛表示「大橘子還活著的時候,我每天餵養大橘子,每天看著她、關心她,每天擔心她在街上的安全」,沒想到卻遭陳姓僑生殘忍虐殺,王老師認為「為了大橘子的案件,我們大家這麼的努力,但到最後,檢察官仍然決定不開庭而選擇簡易判決。簡易判決就是一個無法上訴的制度,犯了罪、殺貓的人可以要求開庭;保護動物的我們、失去貓女兒的我卻不可以要求開庭!」

簡易法庭僅能以宣告緩刑或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或拘役為限,不得科處使被告必須入監執行之徒刑。所以王姓女老師呼籲大家一人一信,希望法院能夠將簡易判決改為通常程序處理,請求法官就陳姓僑生的犯罪行為依據動保法規定求處一年刑期,並公開審理程序,以正視聽。連署書一PO網,即吸引上千網友迴響、投書,導致司法院投書系統屢次無法收信,網友也表示:「已投書,現在想到還是會為大橘子難過」、「為什麼要這樣傷害比自己弱小的生物!」

「大橘子」遭台大陳姓僑生虐殺,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引發民眾連署。(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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